第十二章礼仪风俗(1)(2/2)
《中国人本色》作者:[美]何天爵 2017-04-11 04:32
他们用称呼同辈人的方法称呼晚辈,就会被人认为无知和粗野。这个事实也解释了上面提到的特殊礼节。直呼对方的名字就是自高自大的表现。这些驶清的细微的区别,常常使外国人在称呼他们的中国仆人时犯一些非常愚蠢的错误。一位外国绅士引来了周围中国人的嘲笑,就因为他用“老哥”来称呼他的脚夫。因为他不懂汉语,所以当他听到其他仆人用“老哥”来称呼脚夫时,就自然地以为这就是他的名字。一位美国驻北京公使馆的馆员也曾经受到总理衙门的严肃抗议,因为他称呼中国外交部首脑“恭亲王”,而不是按照中国礼节称呼他“尊敬的王爷阁下”。有时这种错误的后果非常严重,不仅仅是闹笑话。对于东方人来说,礼节的形式往往比内容更重要。犯了这些错误的外国人,就会被当成态度粗野的野蛮人,进而影响重要的事情。
互相磕头,表示最高程度的尊重
总的来说,礼仪问题在与中国的外交关系中,超乎我们想象地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,也可能产生更大的摩擦和误解。中国官员在尊严方面极为固执。他们不同等级官员之间的交往,有一套细微严格的礼仪规范。而且强烈反对给予同级别的外国官员更高的尊敬。我举例说明。中国的每一个政府办公室都有一扇大门。大门分为三个小门:中间的大一些,有两个门扇,两边的小一些,有一个门扇。中国官员之间有一个固定的规矩:同级别的官员来访,开中门。广东的领事代表,几年没有和当地总督见面,就因为总督拒绝开中门,领事拒绝走侧门。领事比总督的地位要低,但是他们认为如果不走中门就有损他们所代表的政府的尊严。这个问题发展成了麻烦的外交讨论,数年来一直严重影响了双边经济贸易事务的开展。最终这个外交纠纷是以总督的让步而解决。
与之相似的是关于觐见皇帝的礼节问题。关于这个问题已经有很多著述。它不是见不见皇帝的问题,只是一个仪式的问题。这个问题经过六个月的日日夜夜的讨论,于1873年解决。中国人不反对觐见皇帝,但是坚持要按照中国的礼节。有史以来,高级官员(包括皇子们)拜见皇帝的时候,都要根据《礼记》所记载的那样,施“三跪九叩”大礼(通常称为“磕头”)。做法是手膝着地三次,每一次前额都要在地板上碰三次。必须承认,这不是一种体面高雅的仪式。外国代表对中国的这种礼节提出了正当的拒绝。作为和中国享有同等地位的政府的官方代表,跪在地上是有失体面和不合身份的。而且他们在觐见本国的统治者时都没有这么做的需要。他们对待外国统治者的礼节规格不能比对淳国统治者还高。中国人坚持磕头礼大约六个月,直到美国国务卿向中国人发出公文:如果中国人坚持自己的礼仪,那么美国将断绝中美外交关系,等待进一步“根据情况的严重性”作出反应。皇帝文雅地作出了妥协,接受三次深鞠躬的礼节,以便获取心理上的满足。
互相磕头,表示最高程度的尊重
总的来说,礼仪问题在与中国的外交关系中,超乎我们想象地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,也可能产生更大的摩擦和误解。中国官员在尊严方面极为固执。他们不同等级官员之间的交往,有一套细微严格的礼仪规范。而且强烈反对给予同级别的外国官员更高的尊敬。我举例说明。中国的每一个政府办公室都有一扇大门。大门分为三个小门:中间的大一些,有两个门扇,两边的小一些,有一个门扇。中国官员之间有一个固定的规矩:同级别的官员来访,开中门。广东的领事代表,几年没有和当地总督见面,就因为总督拒绝开中门,领事拒绝走侧门。领事比总督的地位要低,但是他们认为如果不走中门就有损他们所代表的政府的尊严。这个问题发展成了麻烦的外交讨论,数年来一直严重影响了双边经济贸易事务的开展。最终这个外交纠纷是以总督的让步而解决。
与之相似的是关于觐见皇帝的礼节问题。关于这个问题已经有很多著述。它不是见不见皇帝的问题,只是一个仪式的问题。这个问题经过六个月的日日夜夜的讨论,于1873年解决。中国人不反对觐见皇帝,但是坚持要按照中国的礼节。有史以来,高级官员(包括皇子们)拜见皇帝的时候,都要根据《礼记》所记载的那样,施“三跪九叩”大礼(通常称为“磕头”)。做法是手膝着地三次,每一次前额都要在地板上碰三次。必须承认,这不是一种体面高雅的仪式。外国代表对中国的这种礼节提出了正当的拒绝。作为和中国享有同等地位的政府的官方代表,跪在地上是有失体面和不合身份的。而且他们在觐见本国的统治者时都没有这么做的需要。他们对待外国统治者的礼节规格不能比对淳国统治者还高。中国人坚持磕头礼大约六个月,直到美国国务卿向中国人发出公文:如果中国人坚持自己的礼仪,那么美国将断绝中美外交关系,等待进一步“根据情况的严重性”作出反应。皇帝文雅地作出了妥协,接受三次深鞠躬的礼节,以便获取心理上的满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