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节 德策略与和策略(4)(2/2)
《坏世界研究》作者:赵汀阳 2017-04-11 04:28
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,以成百物。是以和五味以调口,更四支以卫体,和六律以聪耳,正七体以役心,平八索以**,建九纪以立纯德,合十数以训百体。……夫如是,和之至也。于是乎先王聘后于异姓,求财于有方,择臣取谏工而讲以多物,务和同也。声一无听,物一无文,味一无果,物一不讲”《国语?郑语》。。这些讨论都力图澄清“和”与“同”的区别:和是多样配合,同就是普遍同一。“同”被认为是坏的,因为“同”使事物失去多样性和各自的独特价值,破坏世界的丰富性,使生活失去创造性,甚至使事物无法成活或存活,因为无物能够独活,更别提发展了。“和”则是万物的生机所在,它保持一切多样性和丰富性,形成互相配合,使万物在合作中得到创造性的发展。
人们将“和”与“同”混为一谈可能源于对“乐”的理解。“和”与“同”都与“乐”密切相关,古人对“和”的领悟最初来自于乐,即多种声音的互相配合而产生比任何一种单调声音更美妙的效果,于是以乐的效果去理解自然的多样和谐,把自然变化、万物化生看成与乐具有类似性质的运动;另一方面,乐又能让众人同乐,能够表达普遍人情,沟通统一人心。于是,乐就具有双重意义:就乐本身而言(包括形式、内容和表演),乐遵循“和”的原则,即不同事物互相配合。“乐从和,和从平。声以和乐,律以平声。金石以动之,丝竹以行之,诗以道之,歌以咏之,匏以宣之,瓦以赞之,革木以节之,物得其常曰乐极,极之所集曰声,声应相保曰和”《国语?周语下》。;而就乐的心理功能而言,乐却表现了“同”的原则,乐使心灵相通而趋同。“乐者为同,礼者为异。同则相亲,异则相敬。和故百物不失,乐者,天地之和也。礼者,天地之序也。和故百物皆化,序故群物皆别。天高地下,万物散殊,而礼制行矣。流而不息,合同而化,而乐兴焉。是故乐在宗庙之中,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;在族长乡里之中,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;在闺门之内,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。故乐者,审一以定和,比物以饰节;节奏合以成文”《礼记?乐记》。。可见其中有着由和而同的关系:事物的构成方式必须是和,而和的效果能够让人同乐。和与同虽有关系,但和是一个存在论的构成性原则,而同是一个心理学效果,显然不能混为一谈。
人们将“和”与“同”混为一谈可能源于对“乐”的理解。“和”与“同”都与“乐”密切相关,古人对“和”的领悟最初来自于乐,即多种声音的互相配合而产生比任何一种单调声音更美妙的效果,于是以乐的效果去理解自然的多样和谐,把自然变化、万物化生看成与乐具有类似性质的运动;另一方面,乐又能让众人同乐,能够表达普遍人情,沟通统一人心。于是,乐就具有双重意义:就乐本身而言(包括形式、内容和表演),乐遵循“和”的原则,即不同事物互相配合。“乐从和,和从平。声以和乐,律以平声。金石以动之,丝竹以行之,诗以道之,歌以咏之,匏以宣之,瓦以赞之,革木以节之,物得其常曰乐极,极之所集曰声,声应相保曰和”《国语?周语下》。;而就乐的心理功能而言,乐却表现了“同”的原则,乐使心灵相通而趋同。“乐者为同,礼者为异。同则相亲,异则相敬。和故百物不失,乐者,天地之和也。礼者,天地之序也。和故百物皆化,序故群物皆别。天高地下,万物散殊,而礼制行矣。流而不息,合同而化,而乐兴焉。是故乐在宗庙之中,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;在族长乡里之中,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;在闺门之内,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。故乐者,审一以定和,比物以饰节;节奏合以成文”《礼记?乐记》。。可见其中有着由和而同的关系:事物的构成方式必须是和,而和的效果能够让人同乐。和与同虽有关系,但和是一个存在论的构成性原则,而同是一个心理学效果,显然不能混为一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