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纠缠不休的阔科事件(5)(2/2)

天崩地解作者:汗青 2017-04-11 04:26
事关系重大,乃毛文龙归降计划没有马上实施的重要原因。

    先,毛文龙在给北京的报告中说“大清皇帝言,屡次与毛文龙讲和,文龙回书语皆饰欺,及送礼讲和,又将我人解京”,“讲和”云云显为饰词。皇太极和毛文龙此刻所讨论的,早已不是单纯的议和,而是在谈如何归降后金事,双方已然进入研究“尔取山海关,我取山东,若两面夹攻,则大事可定矣”这个计划的可行性了,这哪里是在“讲和”,分明就是叛明。

    若说这话仅仅是毛文龙虚言自夸,然则其目的何在?只是没有任何目的地为夸耀而夸耀,则断无此理。向来夸耀的目的,或要取信于对方,或为自重身价,无不外是想以此获取更大的利益。倘若全是虚言,届时实施不了又如何取信,如何自重身价?既全无好处,作此虚言何为耶。

    其后,毛文龙一面解释阔科之事,一面和皇太极就归还刘兴祚等人事讨价还价道:

    来书云:若送还诸申,可以往来;否则不再往来等语。尔言误矣!我与刘德库初议时曾言,我两国之事若能成,不仅送还诸申,连我亦无处可去等语。今议和之事未成前,便欲强行索取诸申,安能确立相和之心?至阔科一事,我固然有错,然在彼处,尔之过失亦不少也。先汗在时,我所遣诸申一名,汉人两名,均被杀,其后尔三次遣使欲和,使臣至江之后,又杀我哨卒三百人……尔诚信赖我,俾我从速登岸,又何必急于索还所有诸申耶?何惜此数诸申人。唯若送还于尔,何以掩我地人民之耳目耶?……我前曾致书云之,以后不可差大人来,南人及南官在皮岛,有事暗暗差人,渐渐说明,可做即做等语。前者俱已讲明完结之事,抑又何疑?汗仍遗书,言不明确,甚是疑惑,故我复遣人往。